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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还需配套齐全

2017-01-16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也不可否认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不足,实践中职责划分还不够清晰,影响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些配套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尚未最大限度地激发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生动力;部分未入额法官还在按照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也不可否认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不足,实践中职责划分还不够清晰,影响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些配套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尚未最大限度地激发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生动力;部分未入额法官还在按照原有模式继续办案等。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是整个司法改革的基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健全配套保障机制等,推进落地生根。

  2016年,北京法院收案651614件,同比增长8.3%;未结案107691件,案件持续增长给推进改革带来压力。

  安凤德认为,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破解。改革后新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还需要探索,组建并有效运行审判团队需要进一步加强辅助人员的招录、培训和使用,法官业绩考评机制、惩戒机制、退出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还没有建立,辅助人员、行政人员新的招录、培训、分级管理、绩效考评等机制还未建立;人财物统管方面,政法编制统一调配、法官统一招录逐级遴选、领导干部提名管理等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

  同时,审判资源的配置还不够科学完善,队伍稳定问题仍然值得重视,配套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如司法行政管理改革跟进不及时,院庭长、法官仍然被大量行政工作拖累精力等。

  刘双玉认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绝不仅仅是法官和审判团队专业化、规范化的问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等也需要专业化,只有每个岗位的人员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审判权才能真正在一个科学的轨道上运行。

  为了既有利于提高责任追究公信力,又有利于保障涉事法官合法权益,2016年11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中的亮点是提出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完善法官惩戒程序。但真正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当然,司法责任改革最终是人的“理念统一”问题,有了完善的配置机制,还要有统一的认识,这样才可以走得更远。怎样统一理念,怎样扎实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充满了机遇。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北京法院已踏上风光无限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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