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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出通知号召向高洁峰学习

2017-02-14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向高洁峰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向高洁峰学习。 高洁峰于1994年7月被分配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2007年2月任刑事申诉检察处副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向高洁峰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向高洁峰学习。

  高洁峰于1994年7月被分配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2007年2月任刑事申诉检察处副处长。从检22年来,他办理的500余件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中,有30余件得以监督纠正,多名被错误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申诉人得到无罪改判,被大家称为刑事申诉检察战线的“纠错能手”。2016年12月4日,高洁峰荣获“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通知指出,高洁峰是新时期检察人员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深学笃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先进典型,检察机关“两学一做”的时代标杆。全体刑事申诉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他信念坚定、忠实履职的政治品格,公正司法、敢于纠错的勇气担当,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严格细致、规范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勤于修身、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各级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通过学习高洁峰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培养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善于纠错、敢于担当的办案能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守牢监督纠正冤假错案底线,切实提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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